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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二班上一個讓我煩心已久的學生又犯了錯且在課堂上頂撞我,
於是我把他放學後留下來寫悔過書,
寫完後我來不及看內容就放他回家了,
到家一看,
差點把我氣死,
那是哪門子的悔過書啊?
內容淨是些避重就輕且為逃避自己錯誤的話,
(一般學生就算心不服也會陽奉陰違一番,他竟連陽奉陰違都不肯啊)
當下我就決定--不理他了!
當然不是放棄他,
而是決定用"不教之教",
反正對他我已軟硬兼施,
只好使出這最後一招了!
隔天,他看我一反常態沒叫他打掃,
竟主動跟我說他要去打掃,
我心想真是"孺子可教也",
但我可不能心軟,
因為之前衝突的導火線--上課不準時進教室,仍未改進!
當我還在思考下一步該怎麼做時,
昨天上午他告訴我--他被警察抓了!
原因是在校外穿著制服抽菸,
於是警察通知了家長和學校,
爸爸訓了他一個小時,學校也記了一支小過和兩支警告,
且每節下課還得到學務處去罰站,
這下子他說話變得柔軟了,
下課也不再有時間和他那群行為偏差的同學廝混,
我心中竟有些竊喜,
不是幸災樂禍,
只是這次事件對他未嘗不是"好"事,
也算警察替我教訓了他,
現在我只擔心這樣的"改過遷善"不知能持續多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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